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

我的情人節禮物

話說,兩個月前的今天,我收到一份很棒的情人節禮物 ─ 拍立得,而且是十週年紀念款的巧克力色唷!


從此以後,不論出外玩耍、大小聚會,或是有紀念性的日子,我幾乎都會帶著它。每當按下快門、滾出相片、等待顯影,這過程總是令人興奮又期待,而且有實體相片握在手中就是比數位電子檔多了那麼一份踏實感。雖說底片不便宜(平均一張要二十多元),但每一張絕對是獨一無二,絕無僅有的,而它帶給我們的驚奇與快樂,早已超過它原本的價值啦!

以後,我還要一直帶著它,上山下海、台灣環島、香港血拼、日本賞櫻…陪我記錄一幕幕美好時刻。

因為,回憶,無價!^^

最後,附上小可玉照一張^^

4 則留言:

  1. 這~這~這…太閃了
    可魯~~快,來救你的主人!!!

    而且…"上山下海、台灣環島、香港血拼、日本賞櫻"??
    會不會~~太豐富了點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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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樓上這位先生:
    被自己閃到也算是一件不簡單的事,算你厲害啊~
    人生就這麼一遭,不豐富點怎麼行,還不快去規劃行程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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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哎哎哎…好不容易等到發文了…怎麼還是寫二個月前的事捏…真是太不用功了…哈哈…果真半年在來看一次好了…

    不過…回憶…真滴無價…
    借我拍我們家跑步男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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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給雄仔:
    哎唷~幹嘛醬說,我也是百忙難得抽一空,才有時間寫的啊! 哈哈~
    而且還說我咧! 妳的也長草了吧! 哈!
    拍立得借妳,那有什麼問題,隨時都可以來拿啊! 不過先說好,香港那四天我要用哦! ㄎ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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